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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业规定

admin 2024-07-31 0 0条评论

一、有关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业规定

有关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业规定

生物识别技术近年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广泛的应用。随着生物识别技术在各行各业的普及,如何保护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以规范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

生物识别信息的定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生物识别信息的定义。生物识别信息是指能够唯一标识个人身份并且具有高度唯一性的生物特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指纹、人脸、虹膜、声纹等个人生理特征。

国际行业规定

在国际上,有关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业规定主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生物识别联盟(IBIA)制定和推广。这些规定包括了生物识别信息的采集标准、存储标准、传输标准等内容,旨在确保生物识别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国内行业规定

在我国,关于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业规定主要由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这些规定涵盖了生物识别信息的采集范围、使用限制、存储安全等方面,旨在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

生物识别信息具有高度的唯一性,一旦泄露或被篡改,将会给个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保护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行业规定明确了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传输、安全存储、权限控制等。

生物识别信息的合法使用

生物识别信息的合法使用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采集、使用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行业规定规定了生物识别信息的合法使用范围和条件,以避免滥用和侵犯个人隐私。

生物识别信息的违法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生物识别信息行业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采集生物识别信息、未经同意共享生物识别信息、未经许可使用生物识别信息等。违法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的挑战

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技术安全性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等。为了加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需要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法律手段和监管手段,形成一个完整的保护体系。

结语

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只有通过严格的行业规定和有效的监管,才能确保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生物识别法律规定?

脸部特征、指纹、虹膜、声音、基因、步态、笔迹等可识别自然人的生理特性与行为特征的信息,被称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如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对于网络信息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乃至整个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如何在确保合理利用信息的同时有效地加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为各国法律高度关注。

生物识别信息法规“从无到有”

在我国,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刑法保护为主到公法与私法并重”的发展历程。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使用、保管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不仅明确地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含义,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畴,同时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保管和使用进行了更详细、全面的规范。

当前,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也提供了多重保护:一是,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属于肖像,受到肖像权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对自然人的声音,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规定。二是,采取偷拍偷录等方式采集自然人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将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三是,对于既不属于肖像,也不属于隐私的生物识别信息,还可以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收集、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时,不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须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同时要公开收集、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生物识别信息的唯一性要求法律严加保护

自然人的姓名、手机号码、邮箱账号、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比较容易进行更改,但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更改则非常困难。比如,要改变一个人的脸部特征,只能进行整容(即便整容,脸部大部分特征仍会被机器识别)。至于指纹、掌纹、虹膜、基因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被更改的可能性更低。这意味着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非法收集、泄露或者被非法买卖,不仅会对自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或现实损害,而且无法以像更换手机号码、修改银行密码等方式来预防后续损害的发生。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如果这些信息被大规模收集并提供给敌对势力,会对国家安全产生严重危害。故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即便是被合法收集的,对其也要采取极其高度的注意义务加以保管,以防止被泄露或被非法处理。

除了唯一性,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中的人脸信息还有一个特殊点,即对该信息的收集可以在不经过自然人主动配合的情形下进行。据报道,在伦敦生活,一天会被摄像头拍下70次。此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告知同意原则实际上难以落实。这就要求法律对于哪些组织或者个人在哪些场合可以收集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北京、山西等地方政府已颁布规章,就公共安全图像信息采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大背景下,无论从立法、执法还是司法的角度出发,都应当高度重视对生物识别信息的规范与保护。不仅应当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出界定,还应当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处理等作出严格规范,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三、生物识别信息法律保护

生物识别信息法律保护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生物识别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许多便利,同时也引发了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担忧。作为一种高度敏感且个性化的数据,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生物识别信息是指通过识别个体生物特征来确定其身份的一种技术,例如指纹、面部、虹膜、声纹等。这些独特的生物特征数据可以用于解锁手机、进出安全区域、进行支付认证等多种应用。然而,随着生物识别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也面临着被滥用或泄露的风险。

为了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数据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生物识别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和共享。这些法律旨在平衡生物识别技术的便利性和个人隐私的保护,确保生物识别信息的正当使用。

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定义

不同国家对于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定义略有不同,但总体上都将其视为一种个人敏感信息,并给予特殊保护。例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将生物识别信息列为特别类别的个人数据,要求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和保护。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生物识别信息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生物识别信息是指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生物特征信息,包括指纹、面部特征、声纹、虹膜等。法律规定了生物识别信息的合法获取方式、存储期限、使用范围等,同时要求个人信息控制者加强对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

生物识别信息的合法使用

生物识别信息的合法使用是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环节。根据法律规定,生物识别信息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 明确目的:生物识别信息的使用必须具有明确的合法目的,并且不得超出该目的的范围。
  • 事先同意:个人在提供生物识别信息时应当事先同意使用该信息,并且有权选择是否提供。
  • 保障安全:个人信息控制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露和滥用。

对于敏感性较高的生物识别信息,例如人脸识别信息,法律要求个人信息控制者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确保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公平、正当、必要的原则。

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责任

违反生物识别信息法律规定的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控制者在收集、存储、使用、共享生物识别信息时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泄露生物识别信息。

如个人信息控制者违反法律规定,滥用生物识别信息或泄露生物识别信息,将会面临巨额罚款和刑事责任。同时,个人受到生物识别信息泄露或滥用的侵权行为,也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

为了加强生物识别信息的法律保护,个人和组织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 加强风险意识:个人和组织应当增强对生物识别信息泄露和滥用风险的认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 注重个人选择:个人在提供生物识别信息时要慎重选择,了解信息使用目的并明确同意。
  • 加强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控制者要加强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保护工作,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 倡导规范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制定和执行生物识别信息的标准与规范。

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为我们带来了便利,但随之而来的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问题也亟待解决。只有通过加强法律保护、加强安全措施和引导规范行为,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维护数字化时代的信息安全。

四、哪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生物识别信息的概念?

生物识别信息是指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生物特征信息,如指纹、人脸、虹膜等。目前,中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生物识别信息的概念,以下是其中一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收集、使用数据,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五、生物识别信息都有什么?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是计算机科学中,利用生物特征对人进行识别,并进行访问控制的学科领域。具体可包括人脸识别、虹膜识别、静脉识别、指纹识别……生物识别技术,都是依靠人体的人体的生理特征来进行身份验证的识别技术。因为它不会遗忘、不会丢失、可靠性、唯一性、便捷方便的特点,被广泛用于智能手机、智能门禁、智能考勤、智能社区中

六、什么是“生物识别信息”?

所谓生物识别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相、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

七、生物识别信息保护规定?

脸部特征、指纹、虹膜、声音、基因、步态、笔迹等可识别自然人的生理特性与行为特征的信息,被称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如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对于网络信息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乃至整个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如何在确保合理利用信息的同时有效地加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为各国法律高度关注。

生物识别信息法规“从无到有”

在我国,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刑法保护为主到公法与私法并重”的发展历程。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使用、保管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不仅明确地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含义,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畴,同时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保管和使用进行了更详细、全面的规范。

当前,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也提供了多重保护:一是,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属于肖像,受到肖像权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对自然人的声音,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规定。二是,采取偷拍偷录等方式采集自然人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将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三是,对于既不属于肖像,也不属于隐私的生物识别信息,还可以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收集、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时,不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须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同时要公开收集、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生物识别信息的唯一性要求法律严加保护

自然人的姓名、手机号码、邮箱账号、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比较容易进行更改,但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更改则非常困难。比如,要改变一个人的脸部特征,只能进行整容(即便整容,脸部大部分特征仍会被机器识别)。至于指纹、掌纹、虹膜、基因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被更改的可能性更低。这意味着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非法收集、泄露或者被非法买卖,不仅会对自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或现实损害,而且无法以像更换手机号码、修改银行密码等方式来预防后续损害的发生。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如果这些信息被大规模收集并提供给敌对势力,会对国家安全产生严重危害。故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即便是被合法收集的,对其也要采取极其高度的注意义务加以保管,以防止被泄露或被非法处理。

除了唯一性,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中的人脸信息还有一个特殊点,即对该信息的收集可以在不经过自然人主动配合的情形下进行。据报道,在伦敦生活,一天会被摄像头拍下70次。此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告知同意原则实际上难以落实。这就要求法律对于哪些组织或者个人在哪些场合可以收集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北京、山西等地方政府已颁布规章,就公共安全图像信息采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大背景下,无论从立法、执法还是司法的角度出发,都应当高度重视对生物识别信息的规范与保护。不仅应当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出界定,还应当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处理等作出严格规范,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八、什么是生物识别信息?

是与自然人的身体、生理或行为特征有关的特定技术处理操作所产生的个人数据,它允许或确认对该自然人的明确识别。

比较典型的身体或生理生物识别技术的例子包括:面部识别、指纹验证、虹膜扫描、视网膜分析、语音识别以及耳廓识别。

而行为生物识别技术的例子包括:键盘使用分析、手写签名分析、触摸屏和鼠标的使用模式、步态分析、凝视分析(眼球追踪)以及在电脑前上网和工作的行为习惯分析。

这大概是中欧两地的共识。但是两边的具体法律规制又略有不同。

九、哪些算生物识别信息?

所谓生物识别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相、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

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属性?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主要指指纹,虹膜,DNA,脸轮廓等,这些都具有唯一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