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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信息发布平台?

促天科技 2024-12-31 14:40 0 0条评论

一、供需信息发布平台?

1、一个平台,可以在上面提发布自己的供信息,这块包括技术的供、仪器的供、人才的供2、一个平台可以在上面发布自己的需求信息,包括技术需求、场地、人才需求3、总之供需平台就是一个帮助企业解决供需的一个平台,完成技术等一系列的对接4、好的一个供需发布平台尤为重要,目前的发布平台较多,有公益性的、收费性质的等等

二、免费发布信息平台信息发布永久免费?

你好 现在有很多免费发布信息的网站,58,赶集,百姓。

都是免费的,你在上面发布就行了,遵循该网站的一些发布规则

三、信息发布平台有哪些?

太多了啊.58同城.赶集,站台.上河网,列表网,这都是分类信息类.还有B2B网站:阿里巴巴.慧聪,中国商品网,制动材料信息网,站长俱乐部友情链接平台.低碳建材招商网,金玉机械信息网,还有些地方的信息风都 不错的.

四、微生活信息发布平台

微生活一个为全国各城市地区老百姓提供微帮微信便民信息推广与查询的智慧城市微生活,集合电脑端+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群+H5端组成同步数据全网展示。

旨在为全国各城市地区百姓提供房屋租售、招聘求职、顺风车、商家优惠、打听事等便民生活便民信息,为商家提供产品推广服务。

五、有哪些信息发布平台?

第一类是大型的网络贸易平台主要有:阿里巴巴、慧聪、淘宝,第二类是拥有全国各地区分站的平台:如58分类信息、赶集网、知信网、百姓网、易登网、中国供求信息网等,第三类是行业门户,这类网站信息专一:如中国工业信息网、中国服装信息网、中国汽车信息网,第四类是分类信息平台,信息非常丰富:如久久信息网、娃酷信息网等,第五类是地方门户,这类网站拥有当地的各类信息。

六、招标信息发布平台哪些?

招标项目信息获取渠道主要有:招标信息可以从政府采购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自主招招标网站获得,招标项目信息会上查询;也可以从第三方聚合类招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如筑龙标事通,整合各行业招标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可以查询或订阅项目关键词,可以有效获得准确的招投标信息。还能查到企业资质,人员资质,项目经理在建项目等。

七、生物识别信息都有什么?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是计算机科学中,利用生物特征对人进行识别,并进行访问控制的学科领域。具体可包括人脸识别、虹膜识别、静脉识别、指纹识别……生物识别技术,都是依靠人体的人体的生理特征来进行身份验证的识别技术。因为它不会遗忘、不会丢失、可靠性、唯一性、便捷方便的特点,被广泛用于智能手机、智能门禁、智能考勤、智能社区中

八、什么是“生物识别信息”?

所谓生物识别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相、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

九、生物识别信息保护规定?

脸部特征、指纹、虹膜、声音、基因、步态、笔迹等可识别自然人的生理特性与行为特征的信息,被称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如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对于网络信息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乃至整个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如何在确保合理利用信息的同时有效地加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保护,为各国法律高度关注。

生物识别信息法规“从无到有”

在我国,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刑法保护为主到公法与私法并重”的发展历程。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将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收集、使用、保管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不仅明确地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含义,把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的范畴,同时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保管和使用进行了更详细、全面的规范。

当前,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也提供了多重保护:一是,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属于肖像,受到肖像权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对自然人的声音,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规定。二是,采取偷拍偷录等方式采集自然人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将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三是,对于既不属于肖像,也不属于隐私的生物识别信息,还可以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收集、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时,不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须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同时要公开收集、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收集、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生物识别信息的唯一性要求法律严加保护

自然人的姓名、手机号码、邮箱账号、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比较容易进行更改,但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更改则非常困难。比如,要改变一个人的脸部特征,只能进行整容(即便整容,脸部大部分特征仍会被机器识别)。至于指纹、掌纹、虹膜、基因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被更改的可能性更低。这意味着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非法收集、泄露或者被非法买卖,不仅会对自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威胁或现实损害,而且无法以像更换手机号码、修改银行密码等方式来预防后续损害的发生。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如果这些信息被大规模收集并提供给敌对势力,会对国家安全产生严重危害。故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即便是被合法收集的,对其也要采取极其高度的注意义务加以保管,以防止被泄露或被非法处理。

除了唯一性,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中的人脸信息还有一个特殊点,即对该信息的收集可以在不经过自然人主动配合的情形下进行。据报道,在伦敦生活,一天会被摄像头拍下70次。此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的告知同意原则实际上难以落实。这就要求法律对于哪些组织或者个人在哪些场合可以收集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目前,北京、山西等地方政府已颁布规章,就公共安全图像信息采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大背景下,无论从立法、执法还是司法的角度出发,都应当高度重视对生物识别信息的规范与保护。不仅应当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出界定,还应当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收集、处理等作出严格规范,以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乃至国家安全。

十、什么是生物识别信息?

是与自然人的身体、生理或行为特征有关的特定技术处理操作所产生的个人数据,它允许或确认对该自然人的明确识别。

比较典型的身体或生理生物识别技术的例子包括:面部识别、指纹验证、虹膜扫描、视网膜分析、语音识别以及耳廓识别。

而行为生物识别技术的例子包括:键盘使用分析、手写签名分析、触摸屏和鼠标的使用模式、步态分析、凝视分析(眼球追踪)以及在电脑前上网和工作的行为习惯分析。

这大概是中欧两地的共识。但是两边的具体法律规制又略有不同。